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8 15:38 admin

  (1)贯彻执行有关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体制。

  (2)负责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对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3)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考评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和政务服务分中心。负责县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涉及行政审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

  (4)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5)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接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6)负责龙陵县“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查。

  (7)负责电子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8)指导各乡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标准化建设。一是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按程序编制了《龙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向涉及的乡镇和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并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龙陵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42项,共涉及10个乡镇、25个县直部门和4个驻龙单位。二是“一个标准”定清单。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办事指南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实用性。三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承接、指派、完善要素工作。截至目前,龙陵县共发布1431项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除涉密事项外)100%。

  规范化管理。一是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截至目前,36个县直部门、5家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大厅,其中:24个部门设独立窗口、12个部门进驻综合窗口。二是合理设置窗口。对大厅窗口进行优化,设置综合咨询、综合办事、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划分企业开办服务、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农村产权交易、水电气、其他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中介服务等专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三是不断提高网上可办率及全程网办和零跑动比例。目前全程网办率86.8%;“最多跑一次”率100%,一、二、三级事项“零跑动”率96.2%,即办件率52.6%。四是投诉处理规范化。明确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畅通投诉方式和渠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处理投诉事项。1至11月,共收到政务服务投诉12件,其中:12345热线件,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2件,未收到现场投诉和其他方式的投诉。五是改造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联通“云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称“省一体化平台”)统一“好差评”系统。现场评价时,直接调用“省一体化平台”统一评价页面开展评价。截至目前,龙陵县产生评价85715条,主动评价率88.48%,好评率100%。

  便利化服务。一是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开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配置发布“跨省通办”事项145项。截至目前,省内通办办理31705件次,跨省通办办理7274件次。二是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推广运用“省一体化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向乡村(社区)延伸,龙陵县121个村社区已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省一体化平台”开展业务办理。截至11月30日,121个村社区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41510件。三是持续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以下称“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截至目前,龙陵县“办事通”自然人实名认证数109081人,占户籍人口(305986人)的35.64%;法人实名认证17409户,实名认证率76.15%;办理事项402400件,人平均办件量为1.32件。四是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能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公证、法律援助等事项均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五是着力规范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合并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机制,龙陵县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均压缩80%。

  (2)完善“互联网+监管”。动态认领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常态化采集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平台。目前,监管事项目录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100%,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发布监管信息530条,发布率100%。未收到风险预警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截至目前,龙陵县12345政务服务便热线件次,诉求内容主要涉及市政建设、科教文卫、疫情防控、财税金融等方面,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1)加强平台建设。一是依托省政务云,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上云、升级改造工作。二是从2022年2月14日起,龙陵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事项“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三是认真核验信息公告(公示),并配合各行政监管部门不断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切实提升我县招投标市场开放度。四是全面实行“不见面”在线受理,提供网上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2)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和政府采购类项目,除需样品展示、二次报价、导入图纸或视频文件等项目外,已全部实现“远程不见面开标”。截至目前,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36个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政府采购类项目50个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除二次报价的项目36个外,其余的全部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

  (3)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完善交易服务内控。加强系统安全防护,聘请运营服务商检修运维,强化CA锁管理,确保运行安全、信息安全、密码安全和数据安全。

  (4)严格保证金代收代退。制定《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制度》,实行每月一对账、每周一检查,应退未退及时通知到位,不存在沉淀保证金情况。

  (5)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一是落实评标区各类人员身份识别管理制度。制作人员身份识别标识标牌120个,严格实行进场交易人员挂牌上岗,规范了评标区人员身份识别管理。二是严格开评标纪律。严格评标区手机使用管理,监督进入评标区各类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评标区,坚决杜绝在评标区使用手机。三是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做到每个进场交易项目,至少有1名监督人员挂牌进行现场监督。四是开展好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常态化巡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每月围绕巡检重点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1次自检自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每季度对场内管理情况进行1次巡检。

  (6)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22年龙陵县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主导的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等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龙陵县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且达到依法必须招标条件的项目进行重点查纠。经自检自查,龙陵县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场交易,无“应进未进”情况。二是配合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草局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保山市党政协同办公平台”有序运行,龙陵县乡(镇)、县直单位、驻龙单位及企业等,共139家接入党政协同办公平台统一办公,实现公文收发无纸化。截至目前,党政协同办公平台完成电子公文材料流转13958份次。35家单位启用电子公文内部流转流程,实现了公文材料从收文到办结、从草拟到发布的全过程电子化、无纸化,今年来共流转各类文件材料十万余份次。二是视频会议保障有力。县政务服务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主动作为,全面做好国家省市召开的各类视频会议的收听收看和县乡两级举行的各类会议的保障工作,确保各级政令畅通、高效运行。截至目前,共保障视频会议138场次。三是扎实开展电子政务外网维护。目前,电子政务外网承载着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非涉密电子公文传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印章系统、电子政务视频会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省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等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一年来,县政务服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保障了政务外网络和承载各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纳入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964,489.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4,489.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5,964.53元,下降12.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5,964.53元,下降12.56%,减少主要原因是12345政府热线通信专项资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专项资金、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购置补助专项资金、政务服务运行维护专项经费、电子政务平台及线路租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64,489.63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622.73元,占总支出的73.52%;项目支出784,866.90元,占总支出的26.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5,964.53元,下降12.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2,723.78元,增长11.38%,增长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48,688.31元,下降45.25%,主要原因是12345政府热线通信专项资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专项资金、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购置补助专项资金、政务服务运行维护专项经费、电子政务平台及线路租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9,622.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5,780.85元,占基本支出的91.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841.88元,占基本支出的8.43%。人均工资142,555.76元,人均办公费13,131.56元。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4,866.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其中:办公费501,281.93元,邮电费21,584.97元,租赁费2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2,000元。开展主要工作是: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三是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四是稳步开展电子政务系列工作。目前,电子政务外网承载着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非涉密电子公文传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印章系统、电子政务视频会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省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等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一年来,县政务服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保障了政务外网络和承载各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489.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25,964.53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支出减少。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92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80505养老保险缴费195,923.2元,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5,00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26,417.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101102行政单位医疗87,239.45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177.76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40.00元,支出决算为19,0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09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0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40元,支出决算为19,0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0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实行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40.00元,下降1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40.00元,下降13.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实行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督导、公务对接、挂钩村事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841.88元,比上年增加3,406.44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增加7,689.75元,水费增加4,635.4,电费减少13,170.24元,邮电费减少7,851.45元,差旅费增加27,306元,维修维护费减少5,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040元,劳务费减少45,263.02元,公务员公车补贴增加38,1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832元,水费4,635.4元,差旅费42,822元,公务接待费19,094元,工会经费12,408.48元,公务员公车补贴82,05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286,499.77元,其中,流动资产18,879.31元,固定资产6,145,24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2,37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5,580.4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75.02元,固定资产减少526,855.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